近日,市农委召开申报2014年省级环能项目初审会议。市农委、财政局及各县(市)、区农村能源办业务、技术专家对全市拟申报农业废弃物与可再生资源利用项目逐项会审把关,取消了靠近城镇、景区、流域性河道或建设方案不合理、附件资料不完整的项目,对可上报的37个项目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市农委副主任王锋参加了会审。
一是及早部署,公开操作。根据苏农计〔2014〕15号等文件精神,4月1日市农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明确项目申报要求和申报主体、业务主管部门及财政局的职责,各县(市)、区按照要求及时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程序、联系方式等信息,引导申报主体对照条件和要求选择项目,慎重申报、规范申报、科学申报。
二是突出重点,保障质量。各县(市)、区吃透文件精神,结合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减排和黄墩湖滞洪区农业经济发展需要,有的放矢,组织业务、技术骨干对项目申报单位逐个现场落实,指导、帮助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如实填报项目申报书,收集、上报相关补充证明材料,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把关,严禁弄虚作假,防止项目多头申报、带病申报、重复申报,确保申报项目质量。
三是严格筛选,择优申报。各县(市)区根据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及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实际需要,既考虑项目申报主体的积极性,更注重其经济实力、能力,既考虑当地争取项目任务,更注重项目建设监管可控能力,每个项目反复权衡,择优选择,力争所选项目经得起推敲,经得起考验。
四是注重细节,从严掌控。各县(市)、区深入项目现场,了解和掌握申报主体思想动态、项目建设基础条件、资金自筹配套能力等,严格审查申报主体的资格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市农委组织业务、技术专家对申请补助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项目逐个勘察现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力争将有瑕疵的项目消灭在申报把关环节。